研究 | 香港移民政策的历史变迁
时间:2025.06.03   作者: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郑明伟、陈子涵

引 言

香港自古便是我国的领土,但由于历史原因,自1842年至1997年,与内地分属不同政府管辖,两地的政治、经济制度形成了较大差异。上世纪60年代,香港经济腾飞,跃升为一座高度繁荣的国际大都市,许多内地人甚至不惜通过偷渡方式移民香港。回归后,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经济特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并享受高度自治权,内地居民虽然可以自由往来香港,但仍然无法自由在香港定居。本文将简要阐述新中国成立后内地居民获得香港身份方式的历史变迁,并简要分析所呈现的特点。


一、从自由往来到非法移民(“非移”)

鸦片战争后,香港与内地分属不同政府管辖,但中港边境对人口的迁徙自由几乎没有限制。建国初期,两地仍可相对自由往来,内地人士赴港只须到派出所申请一张往港通行证,香港的入境条例也相对宽松。1直到上世纪50年代后期,香港经济飞速发展,吸引内地大量人口流出,于是内地政府开始严格控制往来香港。但其时香港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因此港英当局对内地难民采取宽容政策,给予合法身份,这促使“非移”风靡,许多内地人选择铤而走险。当时大量通过非法方式前往香港的行为,被内地官方视为严重犯罪。2


二、“抵垒政策”(“Touch Base Policy”)3

1974年11月至1980年10月,港英政府针对中国内地非法入境者实施“抵垒政策”(“Touch Base Policy”),这是考虑到香港劳动力已经饱和,数以百万计的“非移”涌入给社会福利和治安都带来沉重负担,故港英政府开始加强边境巡逻,入境者一经抓获立即遣返,但对成功进入市区的则放弃逮捕仍按以前之待遇不变。但“非移”人数仍在不断增加,1980年港英当局决定以“即捕即解政策”取代“抵垒政策”,凡进入香港地区者,无论身在何处一经发现,立刻遣返。4但与此同时,内地经济建设走上正轨,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出境限制也逐渐放宽,香港宣布回归,“非移”的数量已大大减少,“非移”潮逐渐平息。


三、庄丰源案(Director of Immigration v. Chong Fung Yuen)

庄丰源案(Director of Immigration v. Chong Fung Yuen)是2001年在香港终审法院判决中国内地户籍居民在香港诞下的男童庄丰源的居港权的案件。一名来自中国内地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1997年9月持双程证逗留香港期间诞下男婴庄丰源,由于他的父母都没有香港居留权,按照当时的《入境条例》,他不能够取得居港权,其祖父入禀香港法院申请司法复核,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先后判决庄氏胜诉,香港特区政府上诉至终审法院,终审法院于2001年7月20日判决庄氏胜诉,此一判决迅即成为案例,在香港出生的“双非婴儿”(指父母都不是香港永久居民)即拥有居港权。5


四、投资与人才计划6

香港回归后,与内地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日渐密切,且意识到如今内地人才和资金对香港的发展能起到有利的作用,2003年后,香港特区政府逐渐推出了一系列投资和人才计划。目前取得香港合法居留资格从而获得香港永居身份的途径可归类为8种,包括依亲、结婚、一般就业政策(不适用于内地居民)、专才计划、科才计划、优才计划、高才计划、留学进修、投资。前三种途径比较特殊,对大多数人没有参考意义,后文将主要介绍后六种途径的政策变迁。


1. “非典”后时代——逐渐推出

2003年“非典”的肆虐,一时间劳动力大量缺乏,香港经济也受到强烈冲击。因此,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起实施了一项名为“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简称“香港专才计划”)的人才引进策略,目的是吸引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的内地中国居民赴港工作。


同年,“投资者入境计划”也一并推出,起初投资金额被设为650万港币,以投资拉动经济。


2006年2月23日,港府公布了“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简称“优才计划”),旨在引进具有高学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以促进香港的经济发展。


2008年起,香港入境处推出“IANG”(全称“Immigration Arrangements for Non-local Graduates ”)签证,香港非本地毕业生可在毕业后留港、回港工作,该政策为香港吸纳到了一批拥有高学历的劳动力。


2. 经济复苏期——政策缩紧

2010年10月,香港特区政府修订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将投资门槛由650万港币增至1000万港币,并且不再允许投资“房地产”。2015年,随着香港经济的复苏,港府直接叫停了推出十多年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2015年1月14日香港《施政报告》公布,“优才计划”将于2015年第二季正式实施调整,放宽了逗留期限,增加了额外加分制度,这表明,此时期香港虽已不再缺乏资金,但对优秀人才的需求仍然存在。


2018年,“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简称“科才计划”)与人才清单出台,符合清单中11项条件者可在“优才计划”中加分,香港特区政府意图通过此举吸引符合香港产业发展的人才。


3. “新冠”后时代——多利好与高要求并存

(1)2023年之前的人才引进利好时期

2020年疫情暴发,全球经济受到影响,香港特区亦受到严重影响,“缺人又缺财”,在《2022施政报告》中新任特首李家超先生宣布推出了多项人才引进利好政策。


2020年,“优才计划”配额从1000人增至2000人。


2022年底,本港大学的粤港澳大湾区校园毕业生被纳入“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试行安排,可以申请“IANG”签证在港工作居留,为期两年。(2024年10月,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延长有关安排两年至2026年年底。)


同时,“香港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简称“高才计划”)也于2022年12月28日起开始接受申请,世界各地的高收入人士和世界顶尖大学的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该计划到香港探索机遇。


2023年5月16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扩大适用于“优才计划”的人才清单,将涵盖专业由原有的13项增至51项。


(2)2023年之后更重投资

但随着吸引人才措施在2022年底启动,2023年结束时,香港人口其实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加之申请量暴增与资源限制,“优才计划”和“新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申请条件都较以往大幅提升,对申请人的学历、技能的指向性进一步增强。但同时,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背景下,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投资是目前香港所需要的。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2024年3月1日再次启动,投资金额增至3000万港币,可投资于股票、基金、债券等资产,但当时仍然不包括房地产。后引入多项优化措施,于2025年3月1日生效,其中一项重要变化是将房地产纳入了获许投资资产。


同时,2024年11月1日起,“优才计划”一直沿用的打分制取消,执行新版评核标准,申请门槛大幅提升,人才内卷的趋势已经蔓延到了香港。


五、香港移民政策变迁的特点

1. 与经济形势息息相关

上世纪70年代以前,香港接纳内地难民的考虑点主要是吸纳香港经济起飞所需的廉价劳动力,故在劳力饱和之后不再接受内地难民,且随着内地经济发展,通过非法途径入境香港的内地人士逐渐减少。2003年“非典”之后,香港经济重创,故逐渐推出了一系列投资与人才计划。香港经济逐渐复苏,“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在2015年停止。2020年后,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香港特区政府再次推出多项人才引进利好政策,并且在2024年“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再次启动。


2. 对人才的标准逐渐提升

在上个世纪,香港所需的仅仅是廉价的劳动力,对学历、技能、资金并无要求。香港回归后,政府所施行的“专才计划”“优才计划”“科才计划”“高才计划”“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都旨在吸纳高端人才。近年来,“优才计划”“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门槛的提高,都反映了香港特区政府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


3. 对人才的偏好更为明确

相较于人口的流入,香港现下更需要特定领域的专业人才,“人才清单”的变化和“科才计划”的出台体现了这一点。与美国的移民政策类似,香港亦急需STEM领域的高精尖人才,通过科技进步带动香港经济发展。


六、结语

香港各类的移居政策较为稳定,根据1973年颁布的《入境条例》(香港法例第115章)第2款的规定,合法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可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而内地人士获得香港居留权的途径,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迁和各类政策的出台,从“非移”转变为如今多种合法途径。现如今,香港特区政府的人才引进政策虽然较之前更为严格,但途径众多且较为开放。香港对真正高水平专业人才、高净值资产的需求仍然存在,目标人群应把握住黄金窗口期,尽早规划,避免未来政策变动的不良影响。



(本文作者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详细介绍香港常见移民政策。)



参考文献:

1 Hambro, Edvard (1957). "Chinese Refugees in Hong Kong". The Phylon Quarterly. 18 (1): 69–81.

2 Chi-Kwan Mark (November 2007). "The 'Problem of People': British Colonials, Cold War Powers, and the Chinese Refugees in Hong Kong, 1949-62". Modern Asian Studies. 41 (6).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145–1181.

3 Murray MacLehose, Presid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23 October 1980). "Statement: Immigration (Amendment) (No. 2) Bill 1980" . Parliamentary Debates (Hansard).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pp. 103–106.

4 Immigration and the Economy of Hong Kong ISBN 962-937-019-0 by Lam, Kit Chun and Liu, Pak Wai, (Hong Kong: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ess, 1998).

5 吴双红.(2013).香港外佣居港权案评析(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大学).

6 资料皆来源于香港入境事务处官网



本文作者系:

郑明伟,深圳大学国际法硕士,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公司综合业务委员会主任;《法制日报》律师专家、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外导师、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理事、ZCIA仲裁员;

陈子涵,香港大学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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