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逾二十年的法律实践中,李向宏律师先后为中国华润(CR)、中国远洋海运(CHINA COSCO SHIPPING)、中国广核(CGN)、国家电投(SPIC)、中国中铁(CREC)、和记黄埔(HWL)、伟创力(FLEXTRONICS)、TCL、康佳集团(KONKA)、长城开发(GWKAIFA)、中国工商银行(ICBC)、招商银行(CMB)、中国光大银行(CEB)、深圳发展银行(SDB)、东方证券(ORIENT SECURITIE)、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DTT)、前海金控(QFH)、前海科技创新集团等多家世界/中国五百强和全球知名企业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李向宏律师为多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并上市,以及铭丰股份(873313)、兴光可可(837256)、中山爱科(837777)、臻云股份(839285)等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并购重组提供中国法律服务;还为长城开发(000021 SZ)、铭丰股份(873313)、兴光可可(837256)等上市/挂牌企业提供常年证券法律服务。
李向宏律师还担任建银国际(CCBI)、东方国际(COAMCI)、力合创投(LEAGUER VC)、盈峰资本(INFORE CAPITAL)等多家境内外知名私募基金的中国法律顾问,为其基金管理人登记、发起设立募集基金及备案、重大项目投资、基金管理、投资退出,以及新三板挂牌、常年法律顾问等提供中国法律服务;也曾协助多家企业成功通过私募融得发展资金;李向宏律师还被聘为华润集团润创新能源产业基金专家委员会委员。
李向宏律师还在天然资源、基础设施和环保、大型房地产项目投融资、并购重组、开发、建设和运营业务中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和经历,曾作为政府或招商方、投资方、项目法人的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以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BOT、TOT、BT、PPP等多种方式投资建设新能源和矿山等天然资源项目,电力燃气水务及危废处理、港口码头、道路桥梁和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以及大型房地产项目。李向宏律师承办的润创新能源基金投资日照港生物质热电项目荣获“融资中国2018最佳私募股权投资案例Top10”和《亚洲能源》“2020年亚洲能源年度最佳生物质发电项目”。
李向宏律师还具有在人民法院的工作经历,对于上述法律领域的重大争议解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代理的某投资争议诉讼案件标的高达21亿多元。特别是,李向宏律师能够将法商融合,通过非诉和诉讼等多种路径为客户解决疑难问题,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深受客户的信赖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