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业绩 | 不到36天"逆风翻盘"!黄潇葳、义子萱律师成功为涉嫌串通投标罪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时间:2026.07.28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于2026年6月中旬被G省H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G省H县看守所。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潇葳律师,义子萱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迅速介入,在刑拘至审查逮捕的“黄金37天”内精准施策、全力辩护,最终推动检察院在36天内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一、案件脉络:高效响应,把握辩护黄金期

6月中旬|当事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刑事拘留。

6月26日(委托当日)|黄潇葳、义子萱律师接受委托,第一时间响应赴看守所完成首次会见。会见中,两位律师敏锐地捕捉到对当事人极具价值的有利情节,迅速制定精细化辩护方案。

7月3日|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7月6日|收到公安机关《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两位律师未止步于此,迅速调整方向,锁定检察院呈捕关键节点。

7月6日—7月15日|在公安机关拒绝取保之后,两位律师多次主动督促公安机关尽快将案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要求公安机关加快将案件向检察院呈捕,以便检察院能够尽快对是否逮捕进行审查。这一策略化被动为主动,为案件实现逆转赢得了宝贵时间。

7月15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黄潇葳、义子萱律师主动对接承办检察官,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充分阐述罪轻情节与取保合理性。

7月20日|检察官提审后,两位律师第一时间跟进沟通。

阶段汇总|办案期间累计完成5次高效会见,与办案民警及承办检察官展开多轮实质性有效沟通。

7月22日 | 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二、办案心得:专业与韧性并重

本案从接案到取保成功历时不足一个月,彰显了刑事辩护“黄金37天”内关键策略的落地:

响应迅速:委托当日安排会见,抢抓法定的黄金辩护窗口。

策略推进:公安机关拒绝取保后,黄潇葳、义子萱律师没有被动等待,而是主动督促公安机关加快将案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推动案件尽快进入审查逮捕程序,使检察院得以尽早对逮捕必要性进行审查

研判精准:深入挖掘有利情节,为辩护意见提供硬核事实支撑。

沟通高效:积极与公安、检察两个部门有效交流,让辩方声音贯穿办案全过程。

韧性强劲:面对初次申请未获通过的局面,沉着应变,精准把握审查逮捕阶段的逆转机会。


三、律师感言

刑事辩护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也是一场对专业能力的实战检验。黄潇葳、义子萱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专业、勤勉与韧性,竭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一个案件的背后,不仅是一个人的自由,更是一个企业、多个家庭的命运。我们将继续以匠心守初心,以专业护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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